近日,張藝謀在超生門事件已經風平浪靜的時候,再次談及超生原因,他說超生源於對父親“一定生男孩”的承諾。張藝謀說:“1997年父親去世的時候我在他的床前,他最後有個遺願希望有一個男孩,我答應了他。他說那你找誰生啊?我說,有的是,你放心。我現在這個情況,也不缺錢,沒問題,能找到。”(5月22日《金陵晚報》)
  張藝謀的超生門事件原本已經結束了,儘管在這場較量之中,真正出力的並不是執法部門,而是民眾的追問。但是,既然事情已經有了一個公正的結果,我們公眾也是很大度的,讓其隨風而去就是了。遺憾的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在超生門關上的時候,張藝謀又推開門,探了探頭。
  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張藝謀對自己的超生原因一再進行解釋。然而,儘管其說的頭頭是道,在筆者看來卻無異於狡辯。按照張藝謀的說法,生孩子並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而是其父親的意思,他只是為了完成父親的遺願。這樣看來,張藝謀是誠信孝順的,但是為了個人的誠信而傷害了社會的誠信,是不是也太以自我為中心了點呢?
  我們來看張藝謀和父親對話中的幾個“亮點”。一是,其父親說“你和誰生?”,其答曰“有的是”、“不缺錢”、“沒問題”。二是,父親說如果生了女孩怎麼辦?其答曰“接著生”。三是,父親說超生違反法律,國家不允許怎麼辦?其答曰“到國外生”。
  看到張藝謀的這些回答,如果說他是為了讓老人彌留之際能夠瞑目而善意地欺騙,我們會認為張藝謀很高大。而事實並不是這樣,他一直在努力地為了父親的遺願而努力著。我們仔細想想,張藝謀的這些舉動僅僅是為了一個莊嚴承諾嗎?僅僅是對父親的誠信嗎?其實,在這些舉動里,我們更看出他為了自己而放縱。假如張藝謀僅僅是一個種地的農民,僅僅是一個勞動的工人,他還會不會去這樣的“誠信”?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張藝謀之所以有這樣完成承諾的雄心,不是源於其父親彌留之際的願望,而是因為自己的“能力”。
  如果不是大名人,可以像割韭菜一樣,一茬茬的換老婆嗎?如果不是大名人,可以生了一個又一個無人過問嗎?這樣的事情反襯出兩個問題:有錢有權就有超國民特權;有關部門執法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答應父親的時候,張藝謀已經是名人,說出那些話語本身就是不合適的,而其踐行諾言的舉動,一直是在挑逗法律。這更讓我們看到了某些人的“道德缺口”。原本以為張藝謀的一次次離婚是因為有了新的愛情,原來僅僅是因為人家給你生了女兒。原本以為他辦個外國國籍都是因為嚮往美好生活,原來是為了逃避國法。
  三年沒有電影上映的張藝謀,2014年5月的一場“歸來”,迎來輿論的暴風驟雨。這是不是樹欲靜而風不止的原因呢?面對名人“有的是”的齷齪,法律豈能依然“沒問題”?公平社會一切都要在法律框架內,誰也不能有特權。公眾原本“樹欲靜”,藝謀你就別再“風不止”了。
  文/郭元鵬  (原標題:公眾原本“樹欲靜”,藝謀為何“風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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