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消息:2014年3月4日11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一樓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大會發言人向中外記者介紹本次大會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美國有線新聞網記者]
  我們每天都有機會聽到有關上訪者的一些悲慘遭遇,我們也經常能聽到中國老百姓通過寫信或者示威的方式,抱怨官員濫用職權,讓他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使得他們的人權、社會和民事權力受到侵犯,為什麼他們只能被迫選擇上訪,而不能通過法院或者現行的司法體制來解決自己遇到的問題?中國在解決這一問題方面採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可能取消信訪的制度?
  [傅瑩]
  信訪在中國是一個很獨特的制度安排,應該說這些年它也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對於上下溝通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中國社會的發展變化,社會矛盾也更加複雜。所以,我們的信訪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的壓力或者挑戰,對信訪工作要進一步改善,這一點從政策上、從改革上已經提出許多改進的路徑。
  [傅瑩]
  其中與人大關係比較大的一點,通過改革要把這些涉法涉訴的信訪納入法治的軌道。在中國我們通稱“民告官”,從法律上講有兩條途徑。第一條是行政訴訟法,這是20多年前制定的。這部法律為百姓維護自身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當然,這20多年來可以看到這部法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也做了一些調查研究。從調查的結果看,比如這些年行政訴訟案件原告的勝訴率明顯下降。另外,也確實存在著行政部門不願意當被告、法院不願意受理的情況。群眾也反映說不敢告、告也告不贏,結果就是讓大量的涉法涉訴案件進入到了信訪的渠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對行政訴訟法進行一個比較全面的修訂,目的就是盡可能地排除對“民告官”各種各樣的阻礙。在修法的過程中,也會廣泛地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傅瑩]
  第二條是行政覆議法,這是15年前制定的。理論上講,這是一個更加便捷的救濟渠道,但是從執法檢查反映的情況看,作用也還是沒有得到很好地發揮。比如在有的地方、在基層,人們好像沒有聽說過有這部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大常委會把對這部法律的修訂也列入了五年立法規劃中。我們修訂這兩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監督行政權力,也就是我們說的“要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通過這樣的改進能夠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更好地維護我們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謝謝!  (原標題:傅瑩:通過改革要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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