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梁峽林)為進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省政府近日下發《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辦法(試行)》、《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從源頭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行為,並有權向有關部門瞭解食品商務中心安全追溯信息,對食品安全追溯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辦法汽車貸款》解讀
  多種情形未履職 單usb位和個人可舉報
  《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辦法(試行)》提製冰機租賃出,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由各級行政監察機關和有關任免機關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行為。
  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房屋二胎對有關責任人員問責的情形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有未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和綜合協調體制、工作機制以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措施的;未制定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未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納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標體系的;未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評議的;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檢驗檢測經費及監管人員不能滿足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未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的;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較大損失的;瞞報、謊報、緩報、漏報食品安全事故的;阻礙、干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和查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等情形。
  公民有權瞭解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試行)》指出,本省範圍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辦法》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可全程追溯,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瞭解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對食品安全追溯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辦法》明確提出,食品生產經營者有未建立並遵守查驗記錄製度、出廠檢驗記錄製度、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行為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生豬等農產品 優先納入追溯範圍
  根據《甘肅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作按照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的原則,實行索證索票追溯,逐步推行電子信息追溯。優先將生豬和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納入追溯範圍,實現農產品生產和進入市場、加工企業前的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可追溯。收購、儲存和運輸的企業和經營者,要建立進銷貨台賬,進貨台賬要如實記錄產品名稱、數量、來源、供貨商姓名及其聯繫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對追溯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農產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當事人負責召回、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並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原標題:省政府下發三個食品農產品監管管理《辦法》—— 公民有權瞭解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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