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今年4月份,24歲男子陳宇明感覺身體不適,前往廣州市某醫院檢查,被確診患上了白血病,需要進行造血乾細胞移植。但令人想不到的是,10月12日,就在移植手術前的最後化療快要結束時,配型成功的廣西骨髓捐獻者卻“臨陣變卦”。好在後來又有新的捐獻者與陳宇明配對成功,但移植手術已延遲三天。(11月4日新華社)
  就算專家重申,捐獻造血乾細胞對身體並沒有損害,但在很多人眼裡,無論抽骨髓還是抽血,都像是恐怖片里的場景。據介紹,造血乾細胞捐獻者與患者相匹配的概率很低,成功率從四百分之一到幾十萬分之一不等。這也說明捐獻者的數量並不多。假如捐獻者基數很大的話,配型成功的比例將會大大提升。
  既然強調捐獻“自願”,那麼“臨陣變卦”也是可以原諒的。當時願意並不代表一直願意,配型成功後真要抽出骨髓,那才是真正考驗人的時刻。大多數普通人,連捐幾百塊錢可能都會猶豫不決,更何況是忍受疼痛、把活體的一部分無償捐獻?到底捐不捐,總是要深思熟慮一番。事實上,捐獻者“臨陣脫逃”並非個案,在廣州,曾有一位27歲的白血病患者在進行造血乾細胞移植時,先後遇到4位志願者反悔。在美國,拒捐率高達近50%。可見這不見得是誰的道德問題,更不是國民素質的問題。
  捐獻是付出,建立在道義上的無回報,並不能激勵所有人。《論語》記載了這樣兩個故事:子貢在外地碰見了一些魯國老鄉淪為奴僕,於是出錢把他們贖出來帶回了魯國,但拒絕了政府的全額補償。傳到孔子那兒,子曰:都像子貢這樣,以後魯人被拐賣了恐怕就沒人再去贖了。相反的,有一次子路見義勇為,搶救了落水者,被救的人千恩萬謝,把自家牛送給子路。子路不客氣,施施然牽回了家。但孔子得知,竟大加肯定,斷言:魯國人民從此必將爭先恐後地拯救溺水者。
  凡人有道德之心,也有利己本性。譴責捐獻者“臨陣脫逃”不誠信的批評家們,最好也捫心自問,自己是否可以無償捐贈。那個後來反悔的志願者畢竟登記了自己的骨髓,表達意向願意捐贈,而我們大多數人連第一步都恐難做到。有人建議降低骨髓捐獻的“逃脫率”要立法強制。但從已有的法律來看,除了特殊幾類財物贈與外,都允許捐贈者“隨時反悔”,更何況是人身性很強的骨髓捐獻?再說,法律的根本作用是“抑惡”,而不應該對不完美的善進行苛責。
  以買賣等有償方式取得人體器官是法律禁區,血液、骨髓也不可能突破法律的限制,所以只能在無償捐贈的公益性前提下探討問題。那麼,不妨將捐獻器官、骨髓等好人好事都劃歸為廣義上的見義勇為範疇,讓捐獻者也能享受見義勇為者的待遇,諸如獲得相應的獎勵和補償、子女在中高考加分、就業求職優先錄取……通過給予捐獻者一系列榮譽和實實在在的好處,讓好人有好報,也許能讓捐獻者的規模擴大,降低“臨時變卦”的概率。
  ■ 普嘉(雲南 媒體人)  (原標題:可否讓骨髓捐獻者享受見義勇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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